医疗保险知识竞赛题库(问题及答案)


医疗保险知识竞赛题库(问题及答案)

4、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答: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6、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四个意识”指的是:

答: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7、“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指:

答:“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8、“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指:

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9、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是:

答: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10、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是:

答: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

11、出台中央八项规定,严厉整治“四风”。“四风”是指: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12、三大攻坚战是指:

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1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时间?

答: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

1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答: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5、党的“六大纪律”是指:

答: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6、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如何解释?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17、《关于做好17+13+x种抗癌药惠民落地工作的通知》,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五确保两考核”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请问哪“五确保两考核”?

答:“五确保”是:1)通过完善采购机制,确保医疗机构优先使用;2)简化采购流程,确保尽快惠及患者;3)实行医保基金预付,确保抗癌药品稳定供应;4)实行单独核算,确保患者用药权益;5)严格按时回款,确保降低企业负担。“两考核”是:对“17+13+x”种抗癌药使用与回款等情况,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分别进行考核。

18、落实药品分类采购,对哪些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访?

答:对妇儿专科非专制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

19、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参保缴费时,不得有哪些规违行为?

答:用人单位在参保缴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按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或者变更手续;2)财务会计报表不真实,瞒报、少报职工工资总额或者参保人员信息;3)出具虚假劳动人事关系证明;4)截留或者挪用参保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0、采购联合体坚持什么原则,按照保障供应能力强,符合

“两票制”要求、供货价格合理等条件,遴选出药品配送企业?

答:采购联合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出药品配送企业。

21、医保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后的多少时间内报同级医保行政部门备案?

答:经办机构应当在协议签订后的15日内报同级医保行政部门备案。

22、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的医院等级资质是什么?答: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23、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方式是什么?

答: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是市场调节价。24、公立医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占医疗资源不得超过本机构医疗资源的比例是多少?

答:公立医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所占医疗资源不得超过本医院医疗资源的10%。

25、药品带量采购周期由带量采购联合体与药品供货企业签订带量采购协议进行约定,原则上不超过多长时间?答:药品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26、简化“17+13+X”种抗癌药财务支付流程,从交货验收入库之日起,县级医疗机构按照不超过多少期限向“17+13+X”种抗癌药供应企业回款?

答:从交货验收入库之日起,县级医疗机构按照不超过60天期限向供应企业回款。

27、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排名靠前占总采购金额多少比例的药品,实行量价挂钩、带量采购?

答: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排名靠前占总采购金额80%的药品,实行量价挂钩、带量采购。

28、在采购联合体遴选出的配送企业中,医疗卫生机构(县域医共体)原则上应选择不少于几家企业对本单位供货,不得以是否开户限制配送企业?

答:在采购联合体遴选出的配送企业中,医疗卫生机构(县域医共体)原则上应选择不少于3家企业对本单位供货,不得以是否开户限制配送企业。

29、我市公立医院分级定价,二级和三级医院定价的差价幅度是多少?

答:我市公立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定价差价幅度是10%至20%。

30、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公立医院自主定价的原则是什么?

答: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公立医院自主定价的原则是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1、参保人员不得以哪些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答:参保人员不得以伪造户籍、学籍、劳动人事关系或者冒用他人资料等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2、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不得少于多长时间?

答: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33、医保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机制,可以通过哪些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监督?

答:医保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引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监督。

3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的是哪个部门?

答:县级以上医保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

35、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城乡居民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城乡居民可以选择一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在一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在另一地同期参保。

36、用人单位在参保缴费时出具虚假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医保行政部门如何处罚?

答: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参保缴费时出具虚假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7、医保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何种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失信行为及相关处理结果?

答:医保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归集、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失信行为及相关处理结果。

38、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如何处理举报、投诉基本医疗

保险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答:医保行政部门以及经办机构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39、医保行政部门发现协议医疗机构、协议药店、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等在基本医疗保险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应如何处理?答:医保行政部门发现协议医疗机构、协议药店、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等在基本医疗保险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有关机关查处。

40、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员就医或者购药,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参保人员就医或者购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凭证、身份证明就医购药;2)按照规定办理异地转诊转院、急诊抢救手续;3)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41、医保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协议医疗机构、协议药店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答:医保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协议医疗机构、协议药店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应当向相关许可机关提出建议,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核查。

42、医保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如何配合和协助?

答:医保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如实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谎报、瞒报,不得拒绝、阻碍监督检查。

43、用人单位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医保行政部门有哪些处罚?

答:用人单位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4、参保人员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医保行政部门有哪些处罚?

答:参保人员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

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5、协议医疗机构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理》有关规定的,医保行政部门有哪些处罚?

答:协议医疗机构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协议约定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直至解除服务协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对协议医疗机构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46、协议药店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医保行政部门有哪些处罚?

答:协议药店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协议约定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直至解除服务协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对协议药店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47、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医保行政部门有哪些处罚?答: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8、医疗保障部门的统计调查覆盖范围是哪些?

答:医疗保障部门的统计调查覆盖范围包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医疗保障扶贫、医疗保障支付、异地就医结算、医药服务价格、医药招标采购、基金监督检查、干部人才队伍等职能业务,全面纳入医疗保障统计、调研、分析的覆盖范围。

49、如何做好医疗保障统计数据发布工作?

答: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保障统计数据发布制度,坚持统计数据发布归口管理、计划管理、审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完整规范向社会发布医疗保障统计数据,说明数据来源,

解释指标口径,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规范使用数据。

50、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是什么?

答: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

51、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医疗保险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52、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概念是什么?

答: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基金预算由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组成。基金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

53、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基金预算,如何办理?

答:医疗保险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执行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医保行政部门审核汇总。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审核并汇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会同医保行政部门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按要求经同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批复经办机构执行,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和医保行政部门备案。

54、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中的其他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答: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中的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违约金、跨年度退回或追回的医疗保险待遇,及公益慈善等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捐助,以及其他经统筹地区财政部门核准的收入。5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指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费标准缴纳的保费收入,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的资助,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的资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资助参保对象缴纳的保费收入。56、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财政专户拨入基金;暂存医疗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利息收入;支付医保基金支出款项;向财政专户缴入该账户利息收入;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或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基金。

57、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记帐方法是什么?

答: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账法。

58、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的

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3)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59、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报表包括哪些内容?

答: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及附注。60、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答: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61、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跨省异地就医的预付资金是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

答:对于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跨省异地就医的预付资金,应当在“暂付款”科目下设置“异地就医预付金”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按照预付对方地区进行明细核算,核算参保地区向就医地区划拨的跨省异地就医预付资金。62、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期间是如何划分的?

答: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制。

6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哪些?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64、我市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是何单位?答:我市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是税务机关。

65、参保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事项有哪些?

答: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66、缴费单位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

止之日起多少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

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答:30日内。

67、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的,应如何处理?

答: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的,由医

保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68、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履行单位缴费记录的责任有哪些?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并按照规定记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每年至少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69、缴费单位如何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答: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数额,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数额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70、由税务机关征收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的哪些情况?

答:由税务机关征收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71、何种程度的高血压患者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

答:患有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高血压门诊慢性病。

72、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同步增加30元,达到

每人每年多少元?

答:250元。

7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应于什么时间确保全部到位?

答:9月底前。

74、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效能,要以什么为第一原则优化医疗

保障公共服务?

答:便民利民。

75、用人单位按7%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且于女

职工产后连续缴费满几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

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答:6个月。

76、女职工顺产的,享受几个月生育津贴?

答:5个月。

77、2020年1月1日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百分之多少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答:6.9%。

78、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要达到多少?答:60%。

7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

稳定在百分之多少左右?

答:75%

8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在参保地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多少?答:55%

8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单次报销限额(含一般诊疗费)在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多少元/次/日。答:20元。

8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普通住院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为多少?答:85%

8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普通住院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封顶线多少元?

答:25万元。

8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

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为百

分之多少?

答:40%

8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是否予以报销?答:不予报销。

86、《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第

一批)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答:2019年10月1日。

87、《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分为哪五部分?

答: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部分。

88、《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19版)》中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共纳入有国家标

准的中药饮片有多少个?

答:892个。

89、医保医师一次可为“两病”患者开具多长时间的药品?答:12周。

90、哪个部门负责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申报审核确认和“351”兜底保障费用申报审核审批?答:医保部门。

91、一个结算年度,“两病”政策中高血压病种统筹基金支付

限额为多少?

答:450元/人。

92、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新生儿“落地”参保手续,自何时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答:自出生之日起。

93、城乡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贫困人口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多少参保资金?答:全部。

9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在急诊急救的情形,参保患者需要出示什么材料进行报销?

答:首诊病历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95、“180”资金由哪一级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

答:县级政府。

9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是否予以报销?答:不报销。

97、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设年度起付线为多少?

答:1.5万元

98、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省内封顶线是多少?

答:30万元/年。

99、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省外封顶线是多少?

答:20万元/年。

100、《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负面清单》规定,因患者及其家属个人行为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谁承担?

答:患者自付。

101、《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负面清单》规定,因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谁承担?

答:由医疗机构承担。

102、《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负面清单》规定,因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是否纳入健康脱贫兜底保障范围?答:不纳入健康脱贫兜底保障范围。

103、《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负面清单》规定,各类器官、组织移植器官源和组织源费用由谁承担?答:患者自付。

104、城乡医疗救助中同一类救助对象,个人自付费用数额越大,救助比例是越高还是越低?答:越高。

105、在城乡医疗救助中,原则上,贫困人口的救助比例是否

高于低收入救助对象?

答:是。

106、女职工怀孕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多

久的生育津贴?

答:一个月。

107、女职工怀孕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多久的生育津贴?答:一个半月。

108、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是否设起付线?答:不设起付线。

109、女职工怀孕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享受多久

的生育津贴?

答:三个月。

110、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否享受生育医

疗费用待遇?

答:享受。

11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否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答:不享受。

11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后,参保单位以什么工资为缴费基数?

答: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1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百分之多少缴纳?答:按60%缴纳。

11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

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百分之多少缴纳?

答:按300%缴纳。

115、生育保险中剖宫产补贴金额为多少元?

答:2400元。

116、生育保险中产前检查补贴金额为多少元?

答:400元。

11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多少?答:60%

11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普通住院二级和县级

医疗机构起付线多少元?

答:500元。

11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普通住院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为多少?答:75%。

120、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负面清单规定,诱导患者

在住院治疗期间到药房或门诊购药的费用是否由医疗机构

承担?

答:是。

121、各地在执行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过程中,要遵循什么原则?

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122、参保人员符合计生政策规定生育的,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补贴标准支付顺产补贴多少元?答:1000元。

123、参保人员符合计生政策规定生育的,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补贴标准支付难产补贴多少元?答:1400元。

124、高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是否是城乡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

答:不是。

125、根据《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负面清单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药费用是否纳入大病保险?答:不纳入。

126、根据《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负面清单规定,在境外就医的医药费用是否纳入按项目报销?

答:不纳入。

127、据《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负面清单规定,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发生的费用是否纳入按保底报销?答:不纳入。

128、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医保医师在经办机构定期考核不合格的,是否可以继续在经

办机构进行服务?

答:不可以。

129、医保经办机构对医保医师实行积分累计考核管理,每个自然年度初始分值为多少分?答:12分。

130、医保医师对因工伤、意外伤害就诊的参保人员,未如实记载受伤原因和经过的,每起计扣几分?答:2分。

131、医保医师未按规定核验就诊人员身份,导致冒名门诊就

医的,每起计扣几分?

答:2分。

132、医保医师收治不符合入院治疗指征的参保人员的,每起

计扣几分?

答:2分。

133、医保医师将医保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每起计扣几分?答:6分。

134、一次性扣多少分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经办机构自解除协议之日起1-5年不得与其签订医保医师协议?答:12分。

135、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门诊、住院票据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每起计扣几分?答:12分。

136、《健康脱贫兜底“351”“180”工程实施办法》中的180代指什么?

答:贫困慢性病患者在“351”报销后,个人1个年度内门诊慢病合规费用再按80%予以报销。

137、《健康脱贫兜底“351”“180”工程实施办法》中的“351”的保障对象是谁?

答:扶贫部门2015年底以来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351”政策的保障对象。

138、《健康脱贫兜底“351”“180”工程实施办法》中的“180”的保障对象是谁?

答:贫困人口中的持证慢性病患者,包括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患者为“180”保障对象。

139、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

答:(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140、《健康脱贫兜底“351”“180”工程实施办法》中的351分别代指哪些?

答:指在2019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院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剩下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

141、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是什么人?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未达到门诊常见慢性病鉴定标准,经具备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

142、城乡医疗救助中资助参保有哪些内容?

答: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贫困人口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保资金;对其他救助对象,可结合本地实际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部分或全部参保资金。当年年度内应及时完成资助下年度的参保工作。

14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三种报销情形分别是什么?

答:(1)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不予报销;(2)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3)无法确定有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0%予以报销,单次(是指具备完整的一次出入院过程)封顶额2万元,不设保底线。144、宣城市什么时间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答:2016年1月1日

145、《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级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级周转金预付额度的原则是什么?

答:按各统筹地区上年度第四季度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月平均值的2倍核定,按年度作为调整周期,从各市相关医疗保险

基金中划转。

146、《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第一批,自什么时间施行?

答:2019年10月1日

147、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在2018年基础

上提高到多少元?

答:65元

148、2019年城乡居民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险起

付线降至多少钱?

答;0.5万元

149、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人员享受大病保险起付线降

至多少钱?

答:1万元

150、降血糖药利拉鲁肽注射液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多少?答:10%

151、重组人尿激酶原注射液限什么情部况下使用?

答:限急性心肌梗死发病12小时内使用。

152、碳酸镧咀嚼片限什么情部况下使用?

答:限透析患者高磷血症。

153、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用药范围是什么?

答:最新版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次性评价的品种;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154、城乡居民“两病”支付比例?

答:55%

155、宣城市“两险”合并实施的总体思路?

答: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

156、参保人员因生育引起合并症和并发症是否可以报销?答:参保人员因生育引起合并症和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157、参保人群异地就医可备案类型有哪些?

答:异地安置人员、转外就医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158、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人员增加,需要提供那些材料?答:在编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人员变更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新进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审核表》、《职工工资审批表》(需市人社局工资科加盖审

核章)、新录用或者调动文件;

聘用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人员变更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

159、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时是否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答:在编人员,是;聘用人员,参考单位意愿

160、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时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答:在编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人员变更表》、《退休批复》、《退休工资审批表》

聘用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人员变更表》

161、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比例?

答: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1.1%,45周岁以上1.4%,退休3.6%。

162、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省内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

163、退役士兵办理医疗保险补缴时,待安排工作期间是否可以补缴?

答:2012年7月1日《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人,国

家安排工作期间视同缴费年限,不需要补缴。《退役军人保护

法》实施后退役的军人,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可以按

照《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保险问题工作举措》规定补缴。

164、2019年1月21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役士兵是否

可以进行补缴?

答:不再补缴

165、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答:1.坚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

2.坚持科学权威、以人为本。

3.坚持需求导向、急用先立。

4.坚持试点先行、平稳推进。

166、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答:建立国家医疗保障局主导、相关部门认同、各地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与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体系。到2020年,在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

标准的落地使用。“十四五”期间,形成全国医疗保障标准清单,启动部分医疗保障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试用完善。

167、国家医疗保障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分别是?

答: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定点医疗机构代码;医保医师代码;医保护士代码;定点零售药店代码;医保药师代码;医保系统单位分类与代码;医保系统工作人员代码;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医保日间手术病种;医保结算清单。

168、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什么要求将医疗保障编码标准统一为新时期医保信息交换的通用语言?

答:按照“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维护、统一发布、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将医疗保障编码标准统一为新时期医保信息交换的通用语言。

169、定点医疗机构编码规则和方法?

答:定点医疗机构编码分3个部分共12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定点医疗机构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H”表示。第2部分是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3部分是定点医疗机构顺序码,对同一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

下的定点医疗机构赋予的顺序码,用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70、医保医师编码规则和方法?

答:医保医师编码分3部分共13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医保医师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D”表示。第2部分是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3部分是医保医师顺序码,对同一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下的医保医师赋予的顺序码,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71、定点零售药店编码规则和方法?

答:定点零售药店编码分3个部分共12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定点零售药店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P”表示。第2部分是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3部分是定点零售药店顺序码,对同一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下的定点零售药店赋予的顺序码,用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72、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编码规则和方法?

答: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编码分3部分共6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标识码,用一位大写英文字母“M”表示。第2部分是病种类别码,对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属性进行分类的代码,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3部分是病种顺序码,对同一类别下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赋予的顺序码,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7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答: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2、坚持统筹规划,体系建设;3、坚持统一标准,夯实基础;4、坚持集中建设,协同共享;5、坚持底线思维,安全可靠。

174、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市级建设内容是?

答:1、建设市级数据中心;2、建设市级医保信息化网络;3、做好数据整理工作;4、配合建设视频会议系统。

175、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我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规划目标是?

答:高标准规划我省“标准全省统一、网络全省覆盖、数据省级集中、平台两级部署、服务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176、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分类应当按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采用()或()的方法对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进行分类、整理。

答:“年度—业务环节”;“年度—险种—业务环节”177、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已到期的医疗保险业务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工作应当由谁负责?

答:应当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业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负责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178、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经过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编制销毁清册,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销毁。医疗保险经办

机构应当派两人以上监督销毁档案。监督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179、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永久保存的医疗保险业务档案应如何处理?

答: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18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发现哪些行为,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参保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答:(1)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规定移交档案的;(2)伪造、篡改、隐匿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3)玩忽职守,造成档案遗失、毁损的;

(4)违规提供、抄录档案,泄漏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信息的;(5)违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181、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所称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182、门诊特殊病登记材料的保管期限为()

答:10年

183、医疗保险付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如何确定保管期限?

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184、医疗保险支付明细表和汇总表的保管期限为()答:30年

185、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年度汇总表的保管期限为()答:永久

186、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哪些?保管期限是?答: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核定材料包括门诊医疗费用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保管期限是10年。

187、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哪些?保管期限是?答: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核定材料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保管期限是10年。

188、生育保险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哪些?保管期限是?

答:生育保险待遇核定材料包括参保人员因生育、计划生育、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等申报核定业务表

单等相关审核材料,保管期限是10年。

189、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参保人员登记材料包括哪些?保管期限是?

答:参保人员登记材料包括缴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或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无业居民、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社会保险关系变动、基本信息变更等登记手续时,填报的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保管期限是100年。

190、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参保单位登记材料包括哪些?保管期限是?

答:参保单位登记材料包括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填报的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保管期限是永久。

黑暗之魂3《DarkSoulsIII》智信战士流攻略
上一篇 2019年12月29日
开心消消乐精英关523关怎么过? 开心消消乐精英关523关攻
下一篇 2019年12月29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888888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